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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]() 1.托运货物时必须参加保险。投保者按实际保险价值赔偿。不投保者按当日票单运费3倍赔偿。 2.不得假报货名,不得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危险品、违禁物品,一切损失由托运入承担。 3.此单自签发之日起,一个月内有效,货物到达一个月无人认领或无人查询,视为放弃追索权利。 4.货物开票时,数量,体积,重量请托运人与物流核对。 5.瓷器、玻璃、工艺品、家具等易碎制品,不予保价,破损自负。 6.外包装良好,内包装损坏,概不负责。 7、请托运人仔细阅读上面承运条款,您的托运意味您认可并遵守此协议。 [详细介绍] |